根据研究生院《关于2021年春季学期研究生中期(综合)考核工作安排的通知》,本学期中期(综合)考核工作安排如下:
一、考核对象
(一)2019年秋季入学普通博士研究生
(二)2018级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
(三)2020秋季学期提前申请论文选题且通过者
(四)2020秋季学期在“同济大学教学管理信息系统(1.tongji.edu.cn)”缓考核或者考核不通过者等。
二、考核流程
“同济大学教学管理信息系统”(1.tongji.edu.cn)中完成。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同济大学教学管理信息系统中期(综合)考核操作指南”。
(一)名单获取:教务办获取应考核名单,以学院为单位统一发布。
(二)学生申请:学生填写“附件2:同济大学研究生中期(综合)考核记录表”,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请。
(三)导师审批:学生申请后,导师登录上述系统完成审批。
(四)考核答辩:中期(综合)考核以学院为单位集中统一进行,学生申请且导师审批通过后,由学院分组并公开透明地进行考核。
1.学生在考核答辩前,在系统导出完整的《中期(综合)考核记录表》,交由教务办及导师签字。
2.答辩当天,携带签字完整的《中期(综合)考核记录表》,答辩约20分钟,学生本人记录专家意见。
3.答辩结束后,由考核专家对“学术素养”“论文进展情况”进行考核评分并签字。
(五)考核过程录入:学生须在系统录入考核全过程画像
说明:博士生中期综合考核成绩以学院为单位统一发布,并且成绩严格按照优秀≤40%,优秀+良好≤80%,合格和不通过≥20%比例,否则无法发布成功。
三、时间安排
(一)考核(缓考核)申请和审批:2021年5月24日-6月4日
请务必在此时间内完成申请和审批,否则将视为旷考
(二)考核答辩:2021年6月4日-6月18日
(三)成绩录入及发布:2021年6月18日-6月25日
四、注意事项
(一)学院在系统中发布应考核学生名单后,名单中的研究生需要在规定申请时间结束前登陆同济大学教学管理信息系统进行考核申请和审批,超过时间将无法申请和审批,成绩需记录为“旷考”。
(二)因特殊原因需要缓考核的,必须在申请时间结束前登陆系统申请缓考核,导师和教学院长审批,缓考核申请审批未通过的必须参加本学期考核。
五、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调整
按照《同济大学硕士研究生奖助及其管理办法》(同济研[2018]124号)、《同济大学博士研究生奖助及其管理办法》(同济研[2018]123号)和《同济大学博士研究生奖助及其管理办法(2014版)》(同济研[2015]44号)相关规定执行。
附件1:同济大学教学管理信息系统中期(综合)考核操作指南
【必修环节-中期考核】同济大学教学管理信息系统中期考核操作指南(导师与教学院长).docx
【必修环节-中期考核】同济大学教学管理信息系统中期考核操作指南(学生).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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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同济大学研究生中期(综合)考核记录表
附件2:同济大学研究生中期(综合)考核记录表(文件命名要求:学号姓名;该表线下填写,填写完毕自行转成PDF,上传系统).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