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研究生院《关于 2021 年秋季学期研究生中期(综合)考核工作安排的通知》,本学期中期(综合) 考核工作安排如下:
一、考核对象
(1)学制 2.5 年且在正常学制内的 2020 级硕士研究生;
(2)2020 年春季入学博士研究生;
(3)上学期在同济大学教学管理信息系统(1.tongji.edu.cn) 进行缓考核或者考核不通过者等;
(4)其他本学期申请考核的情况。
二、考核流程
中期(综合)考核工作在“同济大学教学管理信息系统”(1.tongji.edu.cn)中完成。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 1:同济大学教学管理信息系统中期(综合)考核操作指南。
三、考核时间安排
考核申请和审批时间:2021年12月15日-12月20日,请务必在此时间内完成考核(缓考核)申请和审批工作,否则成绩将录入“不通过”。
学院统一答辩时间:2022年1月4日-1月9日。
四、考核内容和方法
根据相关培养工作规定的内容和要求执行。
1.中期(综合)考核工作以学院为单位集中统一进行,学院及时公布具体考核方案,并公开透明地组织考核工作。
2.参加中期(综合)考核报告会时,研究生需打印出同济高等讲堂心得与评价(路径:高等讲堂-心得评价与录入-打印预览)。该材料作为中期(综合)考核评价依据之一。
五、系统注意事项
学院在系统中发布应考核学生名单后,名单中的研究生需在规定申请时间结束前登录同济大学教学管理信息系统进行考核申请和审批,超过时间将无法申请和审批,学院将成绩录入为“不通过”。
因特殊原因需要缓考核的,必须在申请时间结束前登录系统申请缓考核,导师和教学院长按照管理规定审批。缓考核申请审批未通过的必须参加本学期考核。缓考核实行两级审批,导师审批通过后需要学院教学院长审批,请教学院长及时登录系统审批。
博士生中期综合考核成绩需要以学院为单位统一发布,并且成绩要严格按照优秀≤40%,优秀+良好≤80%,合格和不通过≥20% 比例,否则无法发布成功。
六、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调整
按照《同济大学硕士研究生奖助及其管理办法》(同济[2018]124 号)《同济大学博士研究生奖助及其管理办法》(同济研[2018]123 号)和《同济大学博士研究生奖助及其管理办法(2014 版)》(同济研[2015]44 号)相关规定执行。
附件 1:同济大学教学管理信息系统中期(综合)考核操作指南
附件 2:同济大学研究生中期(综合)考核记录表